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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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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昨开展“执行利剑”集中执行行动

当天强制腾退了江北一处占地6900平方米的场所

    本报讯(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钟法) 昨天,我市法院开展“执行利剑”集中执行大会战行动。记者来到市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画面、连线,了解各地执行活动的现场情况。

    上午9点,20多辆警车驶出市中院大门,前往各个执行现场。上午9点半,来自中院及5家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江北倪家堰附近的一处执行现场。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江北法院于2015年9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搬离。因被告未按时腾退,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至今仍未腾退。该地块占地面积6900平方米,被宁波某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使用,场内有二手车经营户约40户。

    在此次行动前数月,法院已会同有关单位多次与经营户进行沟通,并张贴公告,但仍有很多经营户没有主动清退,现场还停着100余辆机动车。记者从实时传输的画面中看到,安保组在腾退现场门口设置警戒线;实施组对场地内的经营户挨户劝退,逐一关闭店门、张贴封条,并联系车主或经营户,将车辆开出该地块;后勤保障组安排人员封闭大门,预留仅供一辆车进出的铁门并上锁,派专人看管。

    整个清场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现场未发生任何冲突。目前,全部经营户已搬离或承诺限期搬离,全部车辆已经清退。

    指挥中心也陆续连线了奉化、余姚等法院的执行活动现场。鄞州法院经过前期周密部署,在街道及派出所协助下,顺利对鄞州区某村的两处租赁土地实施了强制腾退。奉化法院对一套已完成司法拍卖的房屋进行清场,并向买受人现场交付。余姚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举报,前往一起金融借款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夫妇,并促使其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集中执行大会战行动将持续至2018年3月10日,为期3个月。昨天起,大会战正式进入实战阶段。主要针对四类案件:一是金融债券案件;二是涉及民生案件;三是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四是特殊主体案件,即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将主要采取两种执行手段:一是强制腾房,二是集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吕宇表示,开展“执行利剑”集中执行大会战活动,是满足群众公正需求的直接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归根结底是看胜诉权利是否得到保障。这次将以大会战的形式,铁腕集中处理一批执行典型案件,就是要打击一批、警示一批,为宁波社会诚信风气建设树立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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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