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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嘉懿 摄 |
□顾嘉懿 12月17日晚,应邀观看了宁波大学白桦林话剧社演出的《青蛇》一剧。久闻“白桦林”是我市高水平、历史悠久的学生剧团。今年,话剧社还曾受邀参加深圳南山话剧节,整个团队的素质和水准得到专业人士好评,非常不容易。 本学期,话剧社将《青蛇》作为年度大戏在校内林杏琴会堂演出,排练时间前后约两个半月。从演出效果看,能够在相对简陋的硬件条件下,演出长达三个小时的大戏,出人出戏,且完成度比较高,既锻炼了上台的演员,让几个学生过足戏瘾,也锻炼了音效、灯光、道具、服装、舞美等各部门,不乏亮点。相信此次演出,将会成为“白桦林”社员们集体难忘的青春回忆。 在充分肯定的同时,我想提出几点问题,可能是以后学生们排演话剧尽量需要注意的。 一,版权问题。《青蛇》正式演出前,举行了“宁波大学第八届校园话剧节”闭幕式。笔者从中了解到,今年宁大话剧节除了闭幕戏《青蛇》,还演出了霁云剧社的《你好,疯子》,浅溪剧社的《如影随形》等,在学生中影响不小。值得注意的是,这几部均非原创,而是直接“移植”名导之作。《青蛇》是田沁鑫导演作品,后两部分别属于饶晓志和赖声川。 校园剧社搬演国内导演名作是惯性行为。赖声川、孟京辉、北京人艺、国家话剧院、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开心麻花一些优秀作品均是校园剧社的热门选择。虽然有人提及,但却很少真正引起注意的即是版权问题。 我国法律对原创作品是有保护的。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学生们习惯认为,在校园内进行非盈利性演出,在不卖票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演的。这其实是认识的误区。只有用于课堂教学的片段式演绎才无碍版权,公演,哪怕只在校内,也需经过作者授权。 上网一查,上述经常被“侵权”的个人或剧团其实都有针对学生剧社的授权规定。为扶持没有什么资金来源的学生剧社,这些团体往往不会真的收高额版权费,如赖声川的表演工作坊,即只向学生收取一元钱的象征性费用。学生“走流程”不麻烦,但走不走,却关系到基本的“版权意识”。 虽说看视频、有剧本即能演出在国内校园是“约定俗成”,但我想,让学生拥有“版权意识”,无论是对当下,还是对他们的人生都会有帮助。 二,模仿和演绎。这是相对的概念。从《青蛇》演出中,能看到比较明显的学生对原作的模仿痕迹。如“白蛇”模仿袁泉,“法海”模仿辛柏青。学生的模仿如此出色,“水漫金山”一场中的“白蛇”任骊安气场全开,震慑全场,比起原生代演员也毫不逊色。“法海”是话剧《青蛇》里比较讨喜的演员,虽然要学着高僧禅定对学生来说难了点,但杨钊同学的表现绝对惊艳,若表演上再松弛一些,控制一下台词节奏会更好。 模仿是任何学习不可少的阶段,小儿习字也是从临摹开始的。但比模仿更高级的是“演绎”,当我们去“扮演”一个角色的时候,学得像是第一步,然后是找自己,找到角色和自己的真正契合点。每个角色不是只有一种演绎方式,演出“自己”更为难得。 这就牵出我想说的第三个问题,创意和激情。比起直接搬演现成作品,鼓励学生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拿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色、剧本和舞台作品更显重要。虽然本次宁大话剧节没演原创剧目,但据我了解,宁波大学以至全宁波市的30多个高校剧社,大多数拿得出自己的原创剧目。这些作品可能并不完善,问题比较多,但这并不可怕,反而得多鼓励和呈现。任何好作品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他们来说,有自己的表达便不容易,学生们也能在边演边改的过程中体会到一个真正的优秀“作品”的创排过程。 《青蛇》一剧谢幕时,除了台上十位演员,“白桦林”剧社的近百号新老社员一起上台献花、鼓掌、欢呼,台上台下融为一体,共同体会成功演出的喜悦,场面青春感人。我想,高校剧社从不乏热情和激情,也不缺敢于站上舞台的、充满才华的“未来表演艺术家”,给予他们正面的支持引导,有必要也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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