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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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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地方法规(草案)亮相

昨天进行了首次审议

    本报讯(记者 房伟)  党的十九大把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地理信息资源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数字资源。昨天,全国第一个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进行了首次审议。

    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局长王丽萍介绍,地理信息资源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基础信息,由于标准不统一、重复建设严重、资源共享不足等原因,其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需通过立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迅猛,预计2021年国内总产值或将超2万亿元。“宁波今年也出台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的实施意见,但目前开发应用水平还较低,需要进一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王丽萍说。

    昨天一审的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举措,以期界定地理信息资源概念,厘清管理部门责任边界,并建立“统筹计划、分头建设”的资源建设体系及统一建设和汇聚制度等。

    为避免重复建设,条例草案明确了遥感影像统筹采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建设制度。除部分特殊情况外,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采集,政务部门能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不得重复采集。条例草案还提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及其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条例草案还为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定地理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可向社会开放,在保密前提下,可向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开放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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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