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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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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明年开始——

医保历年个账能购买商业保险啦

    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为了更好地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保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以下简称“历年个账”)的使用效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联合推出新政:从2018年1月1日起,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历年个账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购买后历年个账应保留4000元以上余额。

    同时,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建立家庭共济网的方式,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购买时,需先将所需资金从历年账户划转至共济账户,由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自行购买。

    据了解,此次可用历年个账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有两种:一种是指定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分5万元保额和10万元保额两档。另一种是指定住院补充商业保险,分年度保额5万元、终身保额10万元和年度保额10万元、终身保额20万元两档。保险条款、保费金额及待遇享受,由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解释。

    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采用线下方式购买,可以用历年个账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及网点地址将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通过刷本人社会保障卡方式(共济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购买的,也应刷家庭成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全额购买指定商业健康保险。

    参保人员历年个账余额不足以全额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可按相同价格全额自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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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