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薛丛川) 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区已率先出台、并全面施行《鄞州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办法》。 办法提到,积极探索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区骨干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支持特级教师、市区名师、市区骨干及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经费保障。 实施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在乡村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给予适当倾斜照顾,通过率不低于城区教师。其中,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及以上考核特别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评聘职称(职务)时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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