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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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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今起试点

    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五险一金”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但现在,我们宁波人马上能享受“六险一金”了。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保障问题,《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从今天开始试点。方案确定,试点范围内评估后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人员,待遇标准为每天40元。

    据市老龄办最新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1.6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2.4%;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占比达到15.1%。老龄化系数连续五年以约1%的速度增长。众所周知,老年人是长期失能人员的主要来源。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保险)是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试点阶段的实施对象为在市本级、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试点机构入住的重度失能人员,由护理服务试点机构统一办理评估申请。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试点区域内能够提供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的以下三类机构,可申请成为长护保险护理服务试点机构:

    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设置单独护理病区,且有10张以上护理床位;养老服务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已设置单独护理病区且有10张以上护理床位;养老服务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服务协议,已设置单独护理病区且有10张以上护理床位。

    目前,全市共有19家机构成为首批长护保险护理服务试点机构。

    看到这里,市民肯定很关心长护保险的待遇标准。长护保险待遇标准由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并根据运行实际适时调整。参保人员按定额享受专护、院护待遇,定额标准暂定为每天40元。

    例如,某护理机构每月护理费为3000元,长护保险基金承担的1200元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护理机构,个人承担的1800元由个人(家庭)支付给护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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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