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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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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浙江人”2017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民警胡建江入围

    2017年已悄然离去,这一年中,有哪些人物曾让你感动,曾让你为之骄傲?近日,由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广电集团主办的“最美浙江人”——2017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各单位推荐、全省各地媒体联合评选、组委会审定,确定20名候选人,其中宁波余姚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胡建江入围。

    据了解,“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活动自2005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是第13届。今年的浙江骄傲评选活动,全省11个地市和18家省级单位向组委会推荐了83名群体和个人。推荐人选数量是自“浙江骄傲”创办以来最多的一年。此次胡建江同志是全省公安系统中唯一入围的公安系统重大典型,宁波乃至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职工、警辅人员都倍感光荣,纷纷自发为胡建江点赞,网上投票系统开放24小时内,胡建江获得的支持数已超过2万票。

    胡建江,男,汉族,浙江余姚人,1983年12月出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11年来,胡建江始终执着和奉献于光荣的人民公安事业,无论担任社区民警,还是从事刑事侦查工作,都干一行专一行,脚踏实地、尽责奉献,在服务社区群众、打击刑事犯罪等方面总结出许多经验,取得了突出业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4月22日凌晨,在执行公安部涉毒大案集中抓捕行动中,被毒贩用匕首刺穿左臂动脉,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凭借顽强意志力追赶160余米,与同事合力制服毒贩,体现了不怕牺牲、除暴安良的英雄精神。他的英勇事迹得到省、市领导和广大市民的高度赞誉,中央和省、市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

    自从警以来,胡建江九次获得余姚市公安局嘉奖,两次荣获余姚市“十佳执法办案民警”荣誉称号,2017年,胡建江获评宁波市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法治人物、浙江省最美禁毒人等荣誉称号。王岑 王枭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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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