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社会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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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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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烧烤的告示牌设在醒目位置,却被无视

饮用水源地成了露天烧烤场

一些游客尽兴后,留下一地垃圾

    很多人都知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烧烤、游泳等影响水质的行为,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前段时间,多名读者向本报“甬上第三眼”栏目反映,宁波一些水库边,每逢节假日,总能见到很多野炊、烧烤的人群,离开之后留下一堆堆垃圾。

    记者随后在鄞州三溪浦水库、北仑城湾水库等饮用水源地进行走访调查。在天气晴朗的节假日,地势开阔的水库边,随处可见烧烤的游客。不少游客在散去后,留下了一堆堆被熏黑的石头和四散的垃圾。

    水库边的野炊

    “您已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内禁止烧烤、游泳、堆放杂物、乱丢垃圾和其他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一个天气晴好的周日,记者驱车抵达三溪浦水库管理处附近时,手机里收到了这样一条提醒信息。

    沿着水库公路前行,眼前出现一个大山坳,开阔的山坳底部,有一片水流冲积形成的沙滩。沙滩上满是游客,约有百人。

    记者注意到,靠水库一侧设有防护栏,若想走到沙滩上,得跨越护栏。在一条被游客踩踏出来的便道旁,设有一个很大的垃圾桶,旁边竖着五块醒目的警示牌。其中两块为三溪浦水库管理处所设,内容为禁止钓鱼、游泳、烧烤和倾倒垃圾等;一块为东吴镇镇政府所设,提示游客和钓鱼爱好者在水库内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另两块则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水源 人人有责”的宣传告示牌。

    记者走到沙滩时已近中午,沙滩上有十几处烧烤点,周围搭着大大小小的帐篷,游客们正在忙活。

    记者走近一个烧烤点,一名男子一边添加柴火,一边扇着火苗,烟熏火燎的。用十几块石头支起来的铁锅里烧着半锅水,旁边放着方便面,还有碗碟、油盐酱醋等。

    “家当很齐全啊,看来是经常出来玩的。”记者上前攀谈。

    “几户家庭邀约来的,基本上每周都带孩子出来,感受野炊的乐趣。”男子说。

    “我看牌子上的警示,这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让烧烤的啊,你们常来,有没有遇到过巡逻的?”记者开始转移话题。

    “这有什么好巡逻的,走的时候把垃圾收拾干净不就好了。不过也有些人不自觉,垃圾随意丢弃。”也许嫌记者问得太多,男子扭头过去,不再搭腔了。

    食客离开后留下满地垃圾

    沿着公路继续前行3公里,就到了三溪浦水库的上游——上李家村,这里有大面积的草地和松树林,烧烤的游客比山坳处起码多了一倍。

    跨过公路护栏后,同样能看到一个醒目的牌子:禁止烧烤。

    松树林里人声鼎沸,四处都是野炊点。其中一个野炊点,火焰蹿得老高,旁边十几米高的松树,树皮似乎都被烤干了。火堆旁有一个便携桌子,一圈青年男女正享用着美食,有人将用过的纸餐盘、塑料杯、垃圾袋随意扔在旁边的草地上,也有人将碗里的调料顺手往旁边一倒。

    当天,松树林里、草地上有二三十个烧烤点。地面上还有很多以前烧烤过的痕迹。

    午后,大部分游客收拾烧烤用具离去。记者再次来到上李家村的烧烤现场,看到大大小小的烧烤点附近已是垃圾遍地。记者多次拨打警示牌上公布的举报电话,却无人接听。

    可喜的是,先前山坳里的那个沙滩上,野炊的食客将垃圾清理得比较干净。

    天热时有人把水库当泳池

    根据读者的报料,记者又择日前往北仑城湾水库现场探访。

    这里同样有近百人的盛大烧烤场面,随处可见烟熏火燎。记者和游客王先生攀谈时得知,天气暖和的时候,这里不仅有很多人烧烤,还有人在水库里游泳。

    王先生说,好几次他到这里游玩,都看见有人烧烤后下水去游泳。虽然水库边有告示牌,禁止烧烤、禁止游泳,但大家都熟视无睹。

    除三溪浦水库、城湾水库外,记者还在塘溪堇山湖水库、横溪水库等饮用水源地附近看到了游客烧烤留下的痕迹。

    烧烤和游泳,对饮用水源会造成怎样的污染?

    一名长期在宁波周边山区从事植物研究的匿名人士说,水库水质污染主要分自然污染、人为污染两类。自然污染主要由水库上游的支流带来的,如水土流失等。人为污染主要是社会生活和乱扔垃圾造成的,如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水库等。这位匿名人士表示,管理部门治理饮用水源污染的重点就是针对上述情况,可总结为“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

    记者 张明强

    ■快评

    莫让饮用水源保护法规 丢了“爪”与“牙”

    胡晓新

    作为饮用水源地的鄞州三溪浦和北仑城湾等水库,在节假日被如此反复“糟蹋”,那些文明素养严重欠缺的游客肯定难辞其咎。但由此造成的环境和水资源污染等“坏账”,还真不能全算在那些游客头上。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缺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改善和提高生活用水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等共识。在法律法规层面,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不但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的义务,并有权阻止、检举污染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这样“原则性”的规定,更有“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向水域排放污水、堆放垃圾和其他废物、从事旅游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这样具体的执法标准。显然,节假日一级饮用水源地水库垃圾遍地的现状,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长出“爪”与“牙”。

    实际上,就像要求司机在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前主动礼让行人一样,如果没有法规的制约与电子警察的抓拍,想让绝大多数司机尽快做到主动礼让,几无可能。同理,在无人监督、无人执法的情况下,在如此广袤的水库沙滩上,要想让那些在节假日纷至沓来的游客“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显然也不太可能——当然,不排除有不少自觉带走垃圾的文明游客,但还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句老话不是?否则,游客散去后,就不会有四散的垃圾了。

    从记者的采访来看,不但法律法规的“爪”与“牙”没有将那些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的破坏者“抓着”“咬着”,让他们“下不为例”,相关执法部门的“耳”与“目”看来也出了问题:尽管水库边立着醒目的“禁止烧烤”警示牌,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但记者多次拨打却无人接听,难怪会有那么多缺乏自律的游客毫无顾忌地乱扔垃圾了。

    在这一事关许多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执法力量不足”或者“水库管理人员没有执法权”之类的“挡箭牌”,好像不太容易说得通: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库边野炊烧烤,一般集中在天气晴好的节假日,针对这一时段举报较多的库区,集中安排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进行宣传、规劝、执法,应该不是什么“老大难”。更何况,这本来就是相关部门不容推诿的分内事。

    莫让饮用水源保护法规丢了“爪”与“牙”,否则,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会沦为“纸老虎”,某种程度上还会助长不文明行为的蔓延。许多时候,我们或许不缺制度规则,就差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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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