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余姚全市消防安全管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余姚市公安局根据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警动员、群众参与,紧紧围绕全市火灾防控工作目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攻坚行动。 针对当前余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形势,余姚市公安局已陆续召开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各项会议的先后召开,精准聚焦余姚全市生产性、经营性场所、工业厂房、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部位;严格把关建筑消防许可、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制度等5项检查重点内容;协同乡镇(街道)和社会企事业等相关单位,以“在职必有责、失职必追责”的倒逼机制,综合发力,强势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除此之外,余姚市公安局还采取“常规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资源,以超常规措施,全面提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明确全体消防监督员、消防民警、社区民警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工业厂房、易燃易爆场所及群租房等重点领域、区域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火险隐患排查,运作“清单式”管理和“实名制”监管模式,逐一排查,逐个发放《消防安全职责告知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牢固树立“火灾隐患就等于火灾”的理念,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始终坚持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零容忍”不动摇,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罚款、拘留和“三停”整顿,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给予顶格处理。行动开展以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00余份,临时查封8家,责令“三停”5家,处罚46起。 针对在城市早期开发过程中遗留的隐患单位,一方面,余姚警方协调行业主管单位、属地街道加大改造资金投入,为所有商户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360余只,增补室外消火栓、疏散标示以及应急灯等防火必要器材,提升对突发火灾的应急自救能力。另一方面,充分用好政府专职队、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和社区、村志愿队,开展叠加式的消防安全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龚利波 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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