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警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1月22日 星期一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营骄傲 甬城骄傲 浙江骄傲

我市公安民警胡建江获选“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年度人物

胡建江(前排左五)在“最美浙江人2017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奖活动”颁奖典礼现场。记者 崔引 摄

    1月16日晚上,“最美浙江人2017年度浙江骄傲人物评奖活动”颁奖典礼在杭州剧院举行,我市公安民警胡建江获选“浙江骄傲”年度人物。据了解,浙江骄傲人物评选至今已经举办13届,我市已有16人(群体)获此殊荣,胡建江是唯一的公安民警。

    去年4月22日凌晨,公安部“2017·44”毒品目标案件统一收网行动中,胡建江带领1名民警和6名辅警,到北仑区柴桥街道河头庙后村,对贩毒犯罪嫌疑人石某进行抓捕。刚吸食了毒品的石某在门被打开的一刹那,手持木棍和匕首将冲上前的胡建江刺伤后疯狂逃窜,胡建江顾不上伤口与剧痛,追了上去,边追边喊着提示战友“小心,有刀!”在追近石某后,胡建江拼力将石某扑倒在地。胡建江倒下了,160米追凶路上喷洒下一路血迹。

    追捕毒贩的剧烈奔跑,使得胡建江的伤口敞开至大量失血,送到医院抢救时,失血量超2300毫升,体温下降至34℃。在送医院途中,意识已模糊的胡建江还在惦记着他的配枪。经抢救,胡建江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他现在边工作,边以顽强的意志在作康复治疗。

    对胡建江的英雄壮举,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省委原副书记、宁波市委原书记唐一军,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徐加爱先后作批示;去年12月18日,公安部党委委员、驻部纪检组组长邓卫平也作出重要批示。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胡建江学习的决定,省委授予胡建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干部向他学习。胡建江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最美禁毒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最美公务员、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浙江省模范人民警察,以及“最美浙江人·2017青春领袖”。

    这次胡建江获选2017年度浙江骄傲十大人物奖,组委会对他的评价是“英雄无悔”,给出的颁奖词也充满了力量:是奔驰的战马,涌动着惊心动魄的追逐;是激越的雄鹰,呼啸着兵临城下的搏击;书写生死传奇,兑现庄严一诺。

    对此,胡建江表示:“这次获奖令我感到无比荣幸和感动,也给了我尽早康复、早日回到工作岗位,继续为公安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勇气。荣誉属于过去,面对今后的工作,我有压力更有动力。我将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再出发,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刻苦学习、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奋发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的公安工作。”

    据了解,浙江骄傲人物评选是由浙江省委宣传部和浙江广电集团主办、全省30余家媒体联合举办的大型年度主题宣传评选活动,自2005年首届评选活动举办以来,已成为浙江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也是向社会弘扬“最美浙江人”精神的年度盛典。今年“浙江骄傲”活动在保留原先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基础上,更加彰显时代主题,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拓宽人物来源渠道、优化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入手,注重人物的感染力和传播的广泛性,全面唱响最美主旋律,引领道德新高地。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孙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