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热点聚焦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1月31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32岁女士醉酒后窒息 生命垂危

岁末年初醉酒的人多了 医生提醒:不要乐极生悲

    “三十岁出头的美女,和人拼酒,结果窒息抢救,生命垂危……”昨天,宁波市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宗建平一则朋友圈分享,引来众多关注。岁末年初,各种饭局多了,醉酒的人也多了。记者昨日从我市各大医院了解到,近期因为过量饮酒入院的患者明显增多,其中不乏因为贪杯引起的悲剧。

    1 和客户推杯换盏

    32岁女士躺进监护病房

    昨天,在市第一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里,32岁的小李(化名)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神志不清,只能靠呼吸机帮助呼吸,来维持脆弱的生命。就在几个小时前,时尚靓丽的她还活跃在酒桌前和客户推杯换盏。

    看到这么年轻的生命因为喝酒挣扎在死亡线上,市一院急诊科主任宗建平感到十分惋惜:“每年这个时候总会遇到不少这样的醉酒患者,看着很痛心。提醒大家喝酒一定不要过量,否则会乐极生悲。”

    宗医生告诉记者,小李是昨天凌晨被送入医院的,因为醉酒后呕吐,导致吸入性肺炎并窒息,入院时她已经神志不清。她究竟喝了多少酒,送她来的同事也说不清楚。医生发现,在洗了好几次胃后,小李呼出的气味还是让身边的人感到刺鼻。医生对她进行了紧急抢救,并把她送进急诊重症监护室。

    “这位女患者的情况能否好转,还要观察两三天。”宗医生说,小李要恢复,还要经历两个难关,一是目前还不清楚酒精对于她脑部的损伤有多大,二是她肺部的感染能否被控制。患者还年轻,如果这两个难关闯过去了,问题不算大,否则可能留下终身的后遗症。

    2 聚餐喝下一斤白酒

    30岁男子戴着呼吸机从宁海转送市区

    最近一段时间,市第二医院急诊科同样每天都会收治数名喝酒入院的患者。该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刘鹏告诉记者,刚刚出院的一名醉酒患者让他印象深刻。这是一名30岁男子,在宁海和朋友聚餐时,一斤白酒下肚,就醉得不省人事,还吐了,没想到吐出的东西被吸入肺部,突然呼吸不畅。这名男子被送到了宁海当地的医院。医生发现他的肺部吸入了很多异物,于是通过支气管镜进行冲洗和取异物,但即使这样,这名男子的病情还是越来越重。一天后,这名男子戴着呼吸机被送到了市二院,一入院就被送进ICU病房。

    “醉酒后吸入肺部的异物,因为含有酒精和胃液等成分,先会引起化学性肺炎,之后又会继发感染。”刘医生介绍,这名患者入院时病情十分危重,是重度呼吸衰竭,在ICU住了十天,后来又在急诊内科病房住了十几天,出院时情况还没全好,只要剧烈活动就会喘不上气来。

    3 醉酒患者最好侧卧

    有基础性疾病的人更要少喝酒

    “喝酒后引起的身体变化,首先是轻度兴奋,然后是重度兴奋,最后就进入抑制状态。”宗建平说,醉酒引起严重后果的,往往是有些酒量的人。这些人自恃能喝,常常不能把握好度。建议喝酒者认清自己的身体状态,在酒精引起大脑兴奋后及时停止喝酒。很多人在酒桌上多喝,是因为却不过情面,或为了面子,其实酒桌上及时认输、不逞能,是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岁末年初,一些企业的应酬、答谢宴较多,喝酒者要认识到,工作重要,身体更重要。

    刘鹏医生告诫,醉酒后最危险的情况是窒息。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模糊,无主动排痰能力,痰液或呕吐物阻塞气管,就会引起窒息。如果发现身边有人醉酒,切记要尽量让醉酒者侧卧,保持呼吸通畅。最好能有人陪护并密切观察,一旦发现醉酒者有口唇发乌、呼吸变快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送医。

    酒精中毒可引起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烦躁、精神失常、外伤等问题。由于酒精进入体内后,大部分需要通过肝脏代谢,所以肝脏、肾脏等有基础疾病的人更不可过量饮酒,否则容易出现生命危险。有消化系统疾病、高血压、肝硬化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及对酒精不耐受的人,要注意控制饮酒量,以免危害健康。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郑轲 俞水白

    相关新闻

    喝酒者出意外 同饮者是否要担责?

    有无强行劝酒行为很关键

    岁末年初,聚餐时喝酒在所难免。如果有人喝酒过量酿出祸事,共同饮酒的人要担责吗?律师说,要看具体情形,有没有强行劝酒行为很关键。

    原江东区法院曾经判决一起案例。一女子和9个朋友在其中一个朋友家里为朋友庆生,女子一开始独自喝橙汁,因架不住朋友以生日祝贺为由,先后喝下约三斤半黄酒后人事不省,在送医途中已经不治。女子家人将当时喝酒的人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女子的9个朋友共同赔偿6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该女子系完全民事能力人,在参加酒宴时未能控制饮酒,导致窒息死亡,自身具有重大过错。但9被告与死者共同饮酒属于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几人之间产生了附随义务,即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均应负一定责任。

    但也有一些案子中,同饮者被判无责。陈某在和朋友喝酒后,醉酒驾车行驶,发生事故死亡。陈某的父母将当晚和儿子一起喝酒的孙某、胡某告上法庭。孙某答辩称:当时自己要求陈某睡在家里,陈某执意要回家。胡某答辩称:当时跟陈某说喝酒了不要开车,陈某说没事的。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醉酒后驾驶车辆,被告给予了劝阻。陈某在醉酒后经人劝阻仍旧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本人应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原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孙某、胡某对陈某有强制劝酒、灌酒的行为。因此,法院驳回了陈某父母的诉讼请求。

    那么,共同饮酒人出了事,哪些情况要担责?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翔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陪同喝酒的人员存在过错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侵权责任的构成,每个案件会因细节上的差别而有不同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陪同喝酒的人员需要承担赔偿的有这几种情形:

    1.强行劝酒。

    2.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

    3.同饮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

    4.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

    陈翔补充说,当有人喝酒达到一定程度、丧失基本判断力,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时,同饮者有劝阻其继续饮酒以免发生危险的义务。如果同伴没有及时劝阻,从而导致发生意外或不幸的,在一些法院判决案例中,会根据自由裁量酌情认定一定的赔偿责任,不过责任比例较低,一般在30%以下。

    此外,因公喝酒导致意外,能不能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是有醉酒或吸毒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陈翔说,如果在单位领导要求下饮酒,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假如发生伤害事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赔。记者 王颖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