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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带流浪猫做绝育手术。 杨小姐供图 |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饲养宠物,各种可爱的小狗小猫不但会带来愉悦感,还会成为很多人生命中重要的寄托。但如果小区里充满了流浪猫和流浪狗,可能情况就不是那么温馨了。噪音、破坏、无序繁殖,甚至可能有潜在的疾病传播风险。如何处理好人和流浪动物的关系,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最近发生的一起小区流浪猫被毒死事件,更是再次引发了诸多争议。 1 一只流浪猫之死引发的争议 前几天,在万科金色水岸小区,一只流浪猫的死亡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有人还专门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名为《谁害死了万科猫小黄》的文章,获得不少人的关注。记者联系到了发表文章的小区住户杨小姐。她告诉记者,这只流浪猫小黄在小区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而且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不会产生发情叫春等扰民现象。“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相处,我们整个楼道的居民已经和小黄有了很深的感情,我们还专门给它在楼道里设置了一个猫窝,让它有一个固定的住所,晚上可以有个安身之地。” 杨小姐告诉记者,对这只流浪猫被毒死,她感到非常痛心。“小黄是我们志愿者送到专门的宠物医院进行绝育手术的,不发情,平时也有固定的喂食,也没有到处乱跑,还会帮助抓点老鼠,很受大家的欢迎。”杨小姐说,虽然是只流浪猫,没有固定的饲主,但是整个楼道的居民都挺喜欢它的,并没有扰民的事情发生。“但是前几天下午,我们发现它情况不对,送到宠物医院已经不行了。事后经过化验发现有大量的农药残留,可以确定是被下毒毒死的。”杨小姐一再表示,对于这些流浪猫,当然有人会不喜欢,可以不爱,但是不能用这种残忍的方式毒杀。“小区里还有很多人养着宠物,而且还有小朋友,万一小朋友误食了带毒的食物,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2 如何来对待流浪猫? 孙小姐是一名专业的动物行为研究者和志愿者。她告诉记者,小区里的流浪动物已经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大家不能逃避,需要正视这个现实,通过各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我们反对爱心泛滥的无序喂养。”孙小姐一再强调这一点。每个新小区自业主入住开始,就会有流浪猫进入,它们在小区找吃的,翻垃圾,捕虫鼠,在食物限制和自然淘汰原则之下,流浪动物的数量是可控的。但当有人开始把剩饭剩菜倒给流浪猫吃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引发很多问题:食物的无序放置,导致环境污染蚊虫滋生。食物丰沛后,导致流浪猫的无序繁殖,数量暴增。在有限的社区地域内,出现大量流浪猫,争抢食物地盘等,造成互相争斗,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孙小姐认为,相对于流浪狗,流浪猫对小区的影响会更大。 “我们组织了不少志愿者,做了不少工作。如果有居民真的喜欢猫,我们就劝他们收养变成家养宠物。其次,我们提倡固定器具和固定地点的投放食物,而不是无序喂养。最重要的是要对这些流浪猫进行专业的绝育手术,让它们的数量比较固定,通过自然方式优胜劣汰。”孙小姐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就举办了好几次活动,组织小区爱猫人士领养流浪猫。“但是,毕竟我们能力有限,不可能让每只流浪猫都能找到归宿。”孙小姐表示,不应该用驱赶的方式,因为这些流浪猫会跑到其他小区。也不要把整窝刚出生的小奶猫扔掉,因为母猫在发现小猫不在以后会马上进入下一轮发情再次怀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于投毒这种极端的方式更加不人道,而且具有危害性。 3 专家:公益组织可发挥更大作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据物业负责人朱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加强了公共区域的巡查,避免有毒物质伤害更多人和动物。他们也会在大堂里张贴告示,希望不要采取这种极端方式来消灭流浪猫。“我们也建议那些爱猫人士,如果要散养这些流浪猫,最好通过业委会和社区同意,以免对其他业主造成麻烦,我们物业也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朱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红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捕杀流浪猫并不构成犯罪。但在公共场所投毒很有可能对他人生命安全带来危险,一旦造成危险,投毒者很有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受到法律惩处。但对于毒杀小区流浪猫事件,无论是对投毒人身份的确定,还是对其投毒情况的证据固定都是较为困难的,如果要诉诸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一定要注意相关证据的搜集与保存。 针对小区流浪动物问题,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郭鉴表示,这主要还是体现了整个社会公益组织缺乏的问题。郭鉴认为,小区的流浪动物确实会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除了要互相体谅之外,事情的解决还需要更多公益组织的介入。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流浪动物的收养、治疗包括绝育等一系列工作,都是由公益组织来完成的,之后再通过适当的流程安排新的主人进行喂养。在宁波,这类公益组织和相关志愿者数量还是太少,能力和作用也有限,但类似毒杀流浪动物这样的极端行为是不可取的。记者 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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