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警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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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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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 落户新政实施,权威解读请看过来!

    74岁的赵伯伯来自象山,10年前在宁波市区买了房,因为不满足购房落户条件,户口迁移一直没办成,受惠于新政的实施,赵伯伯终于如愿以偿,第一时间来到海曙公安分局户证中心,申请把户口从象山迁到宁波。

    据了解,“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和逐步统一城区落户政策”是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五项任务之一。2016年9月30日起,我市已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为此需要调整我市的户口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提高我市新型城市化率。

    此次《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迁入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含宁波大榭开发区)、鄞州区(含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奉化区的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分为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政策性落户和市内户口迁移五个类别。另外,市区原购房落户和投资的纳税落户政策停止执行。该细则实施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可按原购房落户政策执行。

    如想进一步了解这五个类别户口迁移政策的详细情况和调整内容,市民们可以扫描二维码关注“宁波公安”官方微信号,查询《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以及《宁波市户口、居民身份证(含异地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王岑 罗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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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