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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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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看房团去威海旅游 买了被法院查封的房

慈溪一市民打了半年多官司钱还没要回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渐提高,现在异地购房也日益普遍。有不少老人会在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地方给自己买一处房产,作为养老或者度假之用。但是,异地购房也存在着不小风险,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在信息不对等的状况下,更加容易产生各种麻烦问题。慈溪的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让他半年来心力交瘁。

    1 旅游一趟买了一套房

    慈溪的彭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岳父陈先生去年7月份和朋友一起去威海旅游,没想到这次旅游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当时,每人只要花200元就能去玩一趟,岳父就坐上了去威海乳山区的云天海景房产项目的看房团大巴。在当地营销人员的鼓吹下,加上当时那个楼盘营造的哄抢氛围和别有用心者的怂恿,他没经家里同意就当场通过刷卡付款45万元定下了一套房。当时出售的房产公司为乳山市万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策划公司为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

    彭先生说:“岳父三天后回到家,然后房产公司在慈溪本地的工作人员将购房合同拿来,岳父将余下5万元一并打进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的账户,签好合同,本应自己留一份,却被对方全部拿走了。”彭先生的岳父陈先生没经验,也没有进一步追问。按照一般流程,合同会去威海当地进行网签,为期最多两个月。但是到了9月底,一直没消息,陈先生就去驻慈溪的办事处询问,被工作人员敷衍推托,答非所问,一直没有乳山方面回应,数次交涉之后对方才说让他换一套房子,但是没有说明原因。后来这个事情家里人就知道了,大家都觉得里面有猫腻,也都反对对方提出的换房方案,于是陈先生就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2 房子竟然是被法院查封的

    随着律师的介入,事情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了。据陈先生代理律师孙迪波介绍,他们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原来陈先生所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于2015年被法院查封,之后一直没有解封。孙律师随后向记者出示了有关的协查通知文件,明确显示涉案房产确实被北京西城区法院查封,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并未解封。而法律有明文规定,处于被法院查封期间的房产是不得买卖的。随后,代理律师将房产的销售方乳山市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作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换购房的50万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去年的11月和12月在乳山当地法庭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期间,乳山市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带来了法院的解封文件,其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但是两次庭审均未当庭宣判。孙律师说,此后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相关负责人霍先生到慈溪和当事人进行协商。按照霍先生的说法,两年前乳山万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云天海景项目烂尾,当地政府找到翔海集团,让他们花6000万元接盘,至于陈先生所购房产所在楼被查封,他们也是签了合同后才知道,并且表示现已解封,可以继续交易,还可以送房屋装修,如不想继续交易,可以退回房款,但没有任何补偿。

    3 答应元宵节退款但是未兑现

    孙迪波律师进一步向记者说明,他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在法院审理期间还将陈先生签订合同的房产进行了二次销售,属于典型的一房两卖的行为。之前,双方还进行了协商,海之翔房产营销策划中心答应在今年元宵节之前,把之前购房的50万元退还给陈先生,但是要求陈先生撤诉。考虑到异地打官司维权的难处,律师建议先把之前的购房款要回来,尽量减少损失。

    “现在元宵节已经过去了,对方答应我们的退款却一分钱也没看到,对于前景我们并不乐观,但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这个官司我们一定会打下去的。”彭先生虽然显得很无奈,但是在运用法律维权方面,他还是铁了心的。

    孙律师也对记者表示,因为是异地法院处理,有诸多不便的地方,但是不管判决结果如何,他们一定会坚持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被告万通置业、海之翔涉嫌欺诈,将法院查封的房产依然出售给原告,理应赔偿原告三倍房价款。”孙律师同时也指出,老年人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以及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在当地被销售人员进行误导,进而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一旦发现,后果可能相当严重,维权的道路要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精力。

    4 异地购房需全面了解情况

    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异地置业相对于本地置业而言,由于距离相对较远,信息不对称,大多数购房者缺乏对当地楼市价格变动、购房政策、开发商背景和资质、楼盘质量、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和长远规划等重要信息的认知了解,容易引发房屋买卖纠纷。在此提醒异地购房者:对楼盘需实地考察了解,并查看开发商的开发及销售资质;需熟悉当地购房相关政策规定;理性对待楼盘宣传及非书面承诺;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再签名,并查看合同附件是否齐备;为保存证据付款选用转账形式,不要用现金支付。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王丽红律师也建议:广大有异地购房意愿的老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和家里人商量,了解所购房产的详细情况。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让自己掉入更大的陷阱。一旦问题产生,尽量不要和对方私下迂回,一定要走公开的维权道路。和对方通话的时候,有必要采取录音等方式来保存证据。记者 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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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