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房伟) 根据去年11月底“16+1”领导人会晤发布的《布达佩斯纲要》,2018年将继续在宁波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博览会。为有利于中东欧博览会的长远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将中东欧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国际性展会,并长期在宁波主办。 在商务部、外交部等部委支持下,浙江、宁波举全省全市之力连续成功承办了三届中东欧博览会,得到了中东欧国家政府及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有效促进了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机制,并使其成为经贸合作的最重要平台之一。 “遗憾的是,中东欧博览会还不是独立举办的国家级展会,且每年还需要以‘16+1’领导人会晤后发布的纲要形式确定举办地,不利于中东欧博览会的长远发展。”张明华告诉记者。 对此,张明华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将中东欧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的国际性展会,并长期固定在宁波举办,以促进中东欧博览会的长远规划、建设和品牌培育,使之真正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交流平台和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平台。 “此外,我还建议国家给予其国家级展会支持,每年都有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见重要外宾,并协调更多的相关部委将‘16+1’合作相关政策对话和合作交流工作通过宁波平台来实施和实现,形成‘16+1’的宁波渠道。”张明华说。 张明华分析说,中东欧博览会是“16+1”合作机制下首个以投资贸易为主题的博览会,提升其举办层级,既有利于深化中国与中东欧16国全面战略合作,拓展产业合作、人文交流等领域新空间,也有利于推动合作机制创新升级,并有力落实《布达佩斯纲要》中关于支持在宁波等设立支撑“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精神,更有利于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成为打造长三角区域国家级涉外展会的重要路径。 据了解,2015年以来,宁波已先后承办了两次中国-中东欧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三届中国-中东欧博览会、两次中国-中东欧合作发展论坛、四次中国-中东欧投资洽谈会和一次中国-中东欧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会议,平台作用日益凸显,经贸合作成效显著,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已充分具备将中东欧博览会升级为国家级国际性展会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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