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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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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3年多的奥迪“无故”自燃

车主打官司维权获赔3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路余 宫柏) 44万余元买的奥迪Q5,开了3年多,却在停车过程中“无故”自燃,车子烧得面目全非。这种倒霉事落在了慈溪的黄女士身上,所幸车上人员没因此受伤。事后,黄女士多次找4S店协商,但始终未果,最后通过打官司维权获赔30余万元。

    2013年4月,黄女士在慈溪一家4S店买了一辆奥迪Q5,价税款合计44万余元。购车后,车辆在4S店的保养和维修记录均正常。2016年8月的一天,黄女士的家人驾车在古塘街道一停车场内停车时,车子竟突然起火燃烧,幸好路人及时提醒,驾驶员赶忙熄火下车,人没伤着,但整辆车很快就被大火吞噬。

    好端端的车子怎么就烧起来了?消防部门作出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显示:起火点为轿车驾驶室下面,起火原因可排除外来火源、遗留火种、雷击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汽车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自己没有对车子非法改装,平时也在正常保养和使用,不是在高速公路上而是在缓慢停车过程中碰到这样的无妄之灾,黄女士觉得多半是车子本身质量有问题。于是,在事故发生后,她就多次找4S店进行协商,但始终没有一个让她满意的结果。最后,双方决定走法律途径。

    诉前,黄女士申请评估车辆损失价值。由慈溪法院委托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作出的鉴定评估报告显示:黄女士的奥迪Q5自燃前的市场价值为26万余元,自燃后的残余价值仅剩2.6万元。与此同时,经奥迪4S店诉前申请,慈溪法院又委托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鉴定奥迪Q5的起火原因。根据该研究院作出的产品质量鉴定报告,鉴定起火原因不排除车底右侧燃油管或油箱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但排除了外来火源、碰撞造成漏油漏电、车上易燃易爆物引燃等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去年10月,车主黄女士因产品责任纠纷向慈溪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4S店赔偿其车辆损失和车辆购置税共计超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和各项评估费。在庭审现场,4S店方面未提交相关证据,也没有过多辩词,只是说起火原因是外部可燃物接触高温排气管,不认可是因车辆质量问题引发的火灾。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是涉案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与火灾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告黄女士提交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机动车鉴定价格评估报告等证据,已经履行了初步的举证责任,而被告4S店没能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涉案车辆并不存在缺陷,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销售给原告车辆的车底右侧燃油管或油箱不存在质量问题,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近日,慈溪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支持原告黄女士的全部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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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