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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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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上下班一定要戴安全头盔”

慈溪这家企业的铁律,让多名员工免于“头破血流” 交警倡议:这样的铁律希望每家企业都能有

    “幸好我戴了头盔,不然可就遭罪了。”见到前来处理事故的交警时,黄伟伟说了这么一句话。黄伟伟是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3月26日晚上6点10分左右,他骑着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刚出厂门,就被一辆正在倒车的汽车撞了个正着,整个人顿时飞了出去,要是没戴头盔,很可能就头破血流,危及生命了。

    一则事故让企业定了铁律

    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骑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都要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位于慈溪逍林的宁波高正电子有限公司的一条铁律。昨天,在该公司的停车场,记者看到整整齐齐停放着四五百辆电动车,每一辆电动车上都放有一顶安全头盔。

    “2015年,我们公司一名员工骑着电动车撞上了货车,万幸的是,当时那名员工戴着头盔,虽然身体其他部位骨折了,但是没有受到致命伤。”高正电子的总经理助理干春杰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拟定了安全头盔佩戴管理的规定。从那以后,公司的门岗执勤保安每天都会对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员工佩戴头盔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人员也会不定点不定期在员工上班途中进行抽查。

    去年11月的一个早上,员工邱继元骑着摩托车上班途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从旁边超车斜插到前面,“当时如果我不紧急刹车的话,摩托车就会压过电动自行车,所以我立即踩了刹车。但是在急刹的瞬间,自己整个人往前翻了出去。”邱继元告诉记者,当时他头部先着地,幸好佩戴了头盔,头部未受伤。

    据统计,2015年至今,该公司已有10名员工因佩戴头盔在意外交通事故中“逃过一劫”。干春杰表示,通过内部的宣传教育以及辖区交警的进企宣讲,如今几乎全部员工都已经养成了只要骑电动车或者摩托车出行就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

    交警向企业发出倡议: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习惯

    记者在街头发现,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虽不少,但是佩戴安全头盔的并不多。昨天记者跟慈溪交警一起随机询问了几名电动车驾驶人,有些人表示不戴头盔就是图个方便,更多的驾驶人则完全没有佩戴头盔的意识。

    据统计,目前整个慈溪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接近40万辆,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慈溪交警统计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该市共发生1978起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就有927起,占47%,其中致人死亡的60起事故中,因未佩戴头盔致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而死亡的就有48起,占比高达80%。

    “电动自行车在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往往都是头部着地,所以佩戴头盔至关重要。”慈溪交警大队逍林中队的石燕艳警官表示,今年以来,该中队已多次进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此外还多次开展路面宣传活动,并分发相关宣传资料逾3万份。近日,慈溪公安交警大队还向全市企业发出倡议,希望通过警企共建,让骑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头盔成为每一个企业员工的良好习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胡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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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