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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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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

将着手进行预付款退款

    本报讯(记者 孔玲)3月30日,本报A10版推出了《镇海骆驼一家儿童摄影店人去楼空》报道之后,引起镇海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相关部门召集第三次协调会。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镇海区信访局,由镇海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骆驼街道等部门参加的第三次协调会正在召开。协调会上,消费者代表主要提出了两项要求,除了要求周女士承担预付款退款责任外,还要求退还拍照底片等资料。对于消费者代表提出的两项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解协商。消费者有争议的方面,还是1月26日该店的转让信息,并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特别是转让之后,原店主还在店内开展业务,营业也照常进行,店面名称也没有变更,让消费者误以为还是原店主周女士在经营,导致维权滞后。

    经多方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诉求。一是4月11日前,对于1月26日该店转让前的预付款及消费情况,由消费者自行统计,包括已消费金额和余额数据。二是完成现有底片的拷贝归还工作。等前期工作完成之后,4月11日再召开协调会,处理退款事宜。

    虽然周女士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不过,对于周女士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还需要咨询法律专家意见之后才能定性。对于现任失联店主闫某来说,尽管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但他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无法逃避的。可以肯定的是,周女士对于之前的预付款责任承担,一直没有改变,可以确保消费者拿回一定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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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