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颖 通讯员 钟法) “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昨天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宁波中院作为最高法院指定的全国法院 “移动电子诉讼试点”,介绍了基于微信小程序打造的“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建设成果。 今年1月4日,家住武汉的彭女士,在家中登录微信小程序“宁波移动微法院”,拍照上传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向奉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1月20日,身处非洲安哥拉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先生,于当地时间早上8点(北京时间15点)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在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在线调解。达成合意后,法官将调解协议上传至平台,双方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 1月31日14点,身处深圳的原告律师,与身处宁波的被告律师,在各自的办公室,分别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通过人脸识别,用手机参与宁波中院一起专利权案件的第二次庭审。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庭的电脑屏幕中见到了双方律师,身份确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切顺利进行。 这样的场景,在宁波两级法院已经不是个例。截至今年3月30日,宁波两级法院已运用“宁波移动微法院”办理案件18616件。 据介绍,“宁波移动微法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使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小程序无需安装,当事人与法官无须互加好友,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诉讼这种低频次服务的使用偏好。而且,“宁波移动微法院”可以使法官便捷进行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提供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出路。 3月26日,宁波中院制定的涵盖全部诉讼环节的《宁波移动微法院诉讼规程(试行)》在全市法院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个移动电子诉讼规程。 该诉讼规程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受送达人在经过身份认证,对电子送达地址予以确定,并在线同意电子送达的,法院可以通过“宁波移动微法院”向其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进一步提升了移动微法院的办案效率。 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许建峰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基于微信平台打造的“宁波移动微法院”,为全国法院推动移动电子诉讼提供了一个广阔前景。许建峰宣布“全国移动电子诉讼联合项目组”正式启动。该项目组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浙江高院、宁波中院、腾讯等近20家单位100名人员组成,将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为成熟的产品,为全国法院提供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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