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助力打造地方参与“16+1”的合作样板,提升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水平。 未来三年,宁波将重点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三大平台”,实施贸易促进、投资合作、机制合作、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人文交流“六大示范工程”,努力建成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和人文交流的三个“首选之地”。 要让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时 首先想到宁波市场 《实施方案》提出,将宁波打造成为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争取到2020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5亿美元,年增幅达到15%,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在全国城市排名中达到前3名,其中进口贸易额实现翻番;新建中东欧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2-3个。 推进中东欧商品分销体系建设、建立大型进口商引进和培育机制。培育一批中东欧商品进口企业,增强宁波口岸辐射力。鼓励企业设立中东欧产品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支持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中东欧商品直销中心。 继续深度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落实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快速验放、原产地证快速审签、检验检疫政策和流程信息快速查询等“三快三扩两延伸”贸易便利化举措;推动标准检测认证互认合作。筹建中东欧标准化宁波研究中心,推动贸易商品认证体系和标准、市场准入规则、贸易便利化政策互认。 据了解,目前试验区已经推出8项措施,其中一是大幅下调进口食品农产品查验比例,从原来的100%下降到约50%;二是对中东欧进口消费品不再逐批查验放行,现场查验比例降低至5%,使中东欧商品能够以更快速度通过宁波口岸进入中国市场。 2017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实现贸易额29.2亿美元,同比增长23.5%,占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的4.3%,其中进口增长74.6%,增幅为全国平均增长额的3倍。 要让中东欧国家来中国投资合作时 首先想到宁波企业 《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宁波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跨境经营能力明显增强,中东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加快在宁波集聚。到2020年,3年新增双向投资项目15个,累计引进中东欧国家级机构5家,力争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境外产业园1-2个。 鼓励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在中东欧国家设立海外仓,支持设立“企业-消费者”模式的中东欧进口商品体验中心;支持宁波企业在中东欧国家设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深化对中东欧国家产业分析,引进中东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中东欧企业、机构在宁波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研究机构、孵化器等;加强与设在斯洛伐克的“16+1”虚拟技术转移中心合作,支持技术转移项目在宁波落地;同时推动宁波光伏发电等先进工业设备、石油化工等工业产品出口中东欧国家。 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范东华 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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