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公安局认真排摸梳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宁波市海曙区文华大厦等10家单位列为宁波市2018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一、宁波市海曙区文华大厦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海曙区政府 二、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都商务楼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江北区政府 三、宁波市鄞州下应甬金商务旅馆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鄞州区政府 四、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荣盈绣品场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北仑区政府 五、宁波市镇海区风景九园小区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镇海区政府 六、余姚市唐宫大酒店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余姚市政府 七、宁波慈溪市逍林富地宾馆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慈溪市政府 八、宁波市奉化区毛祥松经营的顺源公寓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奉化区政府 九、宁波市宁海印象桃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宁海县政府 十、宁波市象山丹城晶都娱乐会所 督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象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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