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蒋慧) 入住旅馆后,在浴室洗澡时浴室钢化玻璃门突然自爆,顾客身上多处受伤。近日,经过消保委的调解和协商,消费者最终获赔4500元。 近日,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和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入住鄞州区某家酒店。孩子刚进浴室洗澡后不久,浴室的钢化玻璃门突然发生自爆,飞溅的玻璃将女儿身上多处割伤,之后送医院缝了10余针。由于很快就要面临小升初的考试,此事给女儿的生活学习带来很大影响。 随后,张女士向鄞州区消保委求助,区消保委第一时间联系了该酒店负责人,并到现场察看。酒店负责人对张女士提出的事实基本认可,并表示歉意。但是对于具体的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经过鄞州区消保委协调,酒店表示会支付张女士女儿的医疗费,并予以相应经济补偿,一共4500元。张女士对协调结果也表示认可, 据了解,由于该酒店购买了相关的商业意外责任保险,张女士女儿受伤一事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付。酒店负责人表示,这件事发生后,他们将吸取教训,做好相关防范工作,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鄞州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他们希望,一旦发生事故,要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维权,最好不要私了。而经营者也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规避或者转移一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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