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教育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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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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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教育传播研究与服务基地”招聘启事

    “宁波教育传播研究与服务基地”是由宁波市教育局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合作共建的教育新闻宣传与理论研究机构。基地日常办公地点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设有办公室(网络与新媒体联盟秘书处)、理论研究中心、新闻宣传中心,主要负责《中国教育报》宁波记者站、宁波教育微博微信、《宁波晚报》教育周刊等宣传平台的新闻采编和运维,以及教育新闻宣传理论研究、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等相关业务。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新闻宣传中心采编人员1名。招聘事宜启事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1名,报名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以及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新闻从业经验和较好的摄影技能。有报纸新闻采编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3.语言、文字表达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选题策划能力,能独立承担一线新闻采写任务;

    4.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过硬,作风正派,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和责任意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代表作品、身份证、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943264134@qq.com,注明“应聘”字样,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3、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将检查报名资料原件,资料虚假或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4、聘用。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根据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及转正后待遇面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229025

    电子邮箱:9432641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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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