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宣文) 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今天起实施,目录中新增15种商品,包括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空气净化器、行车记录仪、家用摄像头、家用除湿机、空气能热水器、智能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吸尘器、集成灶等。 据了解,我省原“三包”目录是2011年出台的,已不能适应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部分商品进入国家“三包”目录,此次我省的新目录中,对国家“三包”高于或相同于原“三包”目录的商品进行了删除,如轿车、家具等;同时删除了一些市场淘汰或萎缩的商品,如MP3等手持视频产品、影碟机以及等离子电视等。 据悉,新“三包”目录实施后,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的省份。目录中重点突出了住宅电梯的三包期限,其中整件三包期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1年或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3年(以先到者为准);部件三包期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5年(以先到者为准)。这为住宅电梯的维护和保养提供了法规依据,也为今后住宅电梯的维权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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