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首次享受价格补贴
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近日,我市对城镇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发放的工作全部完成,2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首次享受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合计发放补贴金额超103万元,惠及失业人员超2万人。
这是我市首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监测,2018年2月份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3.1%,达到了启动价格补贴条件。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该项补贴目前已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我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及时享受到政府的这一“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