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日出台一揽子政策,扶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建设。其中包括,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新增专项经费1.75亿元,还有一次性的2.33亿元科技创新楼群建设,对创建成功的国家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每个不高于3000万元的补助。明年年底前,确保生均经费标准达1.6万元/年。据悉,这样大手笔的扶持力度在宁波高等教育史上还是头一次。 以宁大“双一流”建设为突破口,带动我市高校发展 这个全名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意在以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为突破口,辐射带动全市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更好地成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引擎和智库。 目前,我市共有高校15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5.5万人,在甬研究生8474人;全市高校有专任教师8200多人,高等教育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比较同类城市,宁波的高等教育是一个短板。去年宁波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是宁波高等教育开启新路程的重要标志。当下,区域高校已经进入一个拼质量、拼水平、拼服务的时代,创办一批能直接为产业企业服务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学院、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为宁波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已刻不容缓。 一揽子扶持政策,涉及七方面市财政经费项目 一揽子、体系化的扶持政策支持宁波大学基本建设成支撑和引领我市转型发展的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根据意见,近5年即2018年~2022年,主要涉及七方面市财政经费项目。省、市财政继续共同保障宁波大学每年1亿元的省重点高校建设经费;自2018年起,参照省财政投入标准,宁波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支持宁波大学高峰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7500万元、一流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1亿元;对科技创新楼建设给予一次性支持2.33亿元;对成功创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同时,按照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加大市级财政对宁波大学日常办学经费的投入,确保宁波大学生均经费高于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到2019年年底前,实际到位生均经费标准达1.6万元/年,主要用于一流学科和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并加强经费使用绩效评估。 此外,支持宁波大学加大资产整合力度,通过置换位于中心城区的部分土地、房产,筹措一批建设资金。鼓励宁波大学积极吸纳社会办学资金,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校友会、理事会功能,建立多元化资源募集机制,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财政配比比例。 记者 李臻 通讯员 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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