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鲍夏超)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经过前期汇总确认,2020年拟在浙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昨日出炉。 新高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是考生确定选考科目的重要参考之一。 从2020年招生起,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具体分以下六类:第一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第二类,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第三类: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第四类,3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第五类,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第六类:不提科目要求。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入“选考科目查询”栏目,点击“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入系统后,请先阅读《关于公布2020年拟在浙招生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了解须知事项。2020年,根据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教育部门提醒,2017级高中学生首次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在2020年1月举行,学生应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结合准备报考的高校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保护和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发展,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自主理性选择,为学生提供保障和帮助,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