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威)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计划在三年内,推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方面发展,让农村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富民强村以及农村改革创新等五个方面。涉及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现代农业“152211”工程、种业强市建设、民宿经济培育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景区村庄创建等25项重点工程项目。 “今年起,市农办将统筹旅游、农(林、渔)业等部门和各级农办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向民宿经济集聚区、产业融合示范区、美丽田园景观区和民宿典范项目建设方面集合,集中打造一批能展示宁波美丽乡村建设成就的民宿集聚区、产业融合示范区、美丽田园景观区和示范项目,推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市农办相关负责人王才平告诉记者。 实施乡村振兴,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制约又该如何突破?对此,王才平表示,破解资金要素制约,首先要构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金融资金重点倾斜、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将谋划实施新一轮村企结对,选择一批企业结对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100多个村,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宁波也需要‘新农人’,除了内部培育,我市还要吸引大学生、外出打工的能人、退伍军人以及有志于投资农业的企业家到农村创业。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也鼓励引乡贤人才回归,直接参与农村发展和治理工作。今年我市一个大动作就是实施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开发‘泛3315计划’,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可最高奖励500万元。”王才平说。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安排一定比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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