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陈芳 楼立明)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市将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万亩,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同时将2017年底前形成的“供而未用”土地全部处置完成。 根据该计划,到2020年,全市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万亩,控制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中“批而未供”土地规模不超过7.3万亩。其中,中心城区经批准的用地规模征收报批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2017年底前形成的“供而未用”土地全部处置完成,2018年1月1日起动态新增的“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完成率90%以上;到2020年底,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 这个力度有多大,看看今年的用地供应计划就明白了。2018年,宁波计划供应土地1643宗,总量为8.40万亩。其中,市区拟供应721宗4.28万亩。也就是说,三年内,全市光消化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就大于2018年计划供应的土地总量。 那么,盘活存量土地,宁波会采取哪些举措?在“批而未供”土地消化方面,经营性用地实施先存量后增量的用地保障模式,先安排“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后安排存量盘活挂钩指标。确实无法消化的“批而未供”土地,可以通过指标盘活的方法进行消化利用,实施“批而未供”土地空间优化调整。2015年之前的拆迁项目,原则上2018年底前完成清零。未按要求完成的,暂停该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对城乡规划明确近期不实施的地块,规定可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基础设施项目报批的,可安排临时停车场、临时公园绿地供应。对属于项目原因或资金未落实等情况造成“批而未供”或具备供地条件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用地单位,暂停该用地单位其他项目报批。 在“供而未用”土地处置方面,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包括落实项目用地信息现场挂牌公示制度,建立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实施重大闲置地块挂牌公示制度。 此外,凡是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将暂停该土地使用权人全市范围内土地竞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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