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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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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百 发生黄金窃案

被盗黄金物品17件 总价值12万元 警方13小时破案

张某骑车逃窜。(视频监控截图)
被盗黄金
张某进入二百商场。(视频监控截图)

    5月26日凌晨3点多,宁波第二百货商店一楼某黄金柜台的黄金被盗。监控显示,窃贼撬锁进入商场、盗窃黄金、再原路离开,整个过程不到4分钟。

    海曙警方迅速出击,仅用13小时就破获了这起黄金盗窃案,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足金元宝、足金双碗、足金碗勺、足金算盘等17件赃物,总价值达12万元。昨天,海曙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

    1

    二百商场发生黄金窃案

    5月26日凌晨4点14分,海曙江厦派出所接到报警:二百商场一楼某黄金柜台黄金被盗。在如今监控密布的闹市区,竟会发生这样一起盗窃黄金案,盗贼实在是胆大包天。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联系上级请求支援。经初步了解,二百商场内只有一家黄金柜台的黄金被盗。窃贼砸破该柜台防爆玻璃,将柜内金元宝等黄金物品一扫而空,而其他黄金柜台却没有任何被动过的迹象,连柜台上方遮盖的红色幕布都完好无损。民警推测,嫌疑人可能事先在这个柜台周边踩过点。

    不久,海曙刑侦大队民警赶到,展开调查。经细致勘查和比对监控,民警确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为年轻男子,穿黑色短袖上衣,戴黑色口罩,背黑色双肩包。商场监控视频也记录了该嫌疑人的整个作案过程:

    他先将商店北边侧门的门锁弄断,又将钢筋防盗门剪出一个口子,从那里钻进商场。之后,他直奔某黄金柜台,由于撬不开柜台锁,他直接砸碎柜台玻璃,将黄金装入双肩包,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嫌疑人非常狡猾,他事先有预谋,作案装备齐全,且戴上了口罩。由于案发时间是凌晨,无目击证人。按理说,砸碎柜台玻璃肯定有大的响动,会引来商场保安,但事发时正好下着大暴雨,雨声掩盖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办案民警李警官告诉记者,嫌疑人从3点41分开始撬门,到3点45分逃离,整个过程不到4分钟。

    2

    嫌疑人骑着小黄车逃离

    发案后的几个小时是破案黄金时间,民警决定兵分两路出击。

    第一路从“去”的方向着手,以案发地为中心点,从嫌疑人逃离的方向追踪。通过调取监控,警方发现,嫌疑人离开商场后,骑着小黄车(共享单车)逃离。他一路疯狂骑行,并一直在绕圈,专门避开监控点多的大路,往小路骑行。

    这些躲避侦查的举动让民警费了一番工夫,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追踪。经过连续视频侦查,警方明确了嫌疑人大致的逃离轨迹:中山东路-解放北路-江滨公园-白衣小区-秀水街-西河街。这段疯狂的骑行路,一般人可能需要花上半小时,但嫌疑人只用了14分钟。

    来到一所学校附近,嫌疑人抛弃自行车,翻过学校围墙,爬窗进入一栋大楼,不久后又爬窗逃走。离开学校时,嫌疑人身上的黑色短袖变成了白色短袖。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赶往该学校,在一楼仓库搜获相关物证——嫌疑人作案时穿的衣服和黑色双肩包。双肩包的一隐秘夹层内竟然有一张过期的身份证,经比对,身份证是嫌疑人本人的。就这样,警方确认了嫌犯人张某的基本信息。

    一楼仓库是用来存放药品的,张某为何选在此处改头换面呢?民警调查得知,该仓库的主人姓吕,女性,50岁,在某医药公司工作,住在卖鱼路附近一小区里。而改头换面后的张某随后也进入了这一小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3

    13小时,警方抓获嫌犯

    与此同时,警方的第二路调查人员从“来”的方向入手,深挖嫌疑人作案前的行动轨迹。

    经调查发现,案发前,张某在海曙某超市停车场旁边的草丛里取出了作案工具——一把蓝色塑料柄的液压钳,放进双肩包后骑车来到二百商场附近徘徊。民警以该超市为追踪点,层层刨根,确定了张某的出发点——他是从卖鱼路附近一小区出发的。由此,两队民警最终的追踪结果都指向了同一地点。

    民警判断,短时间内,张某应该还未销赃,且此时经过侦查,张某并不在家中,他外出销赃的可能性极大,于是,警方快速制定了抓捕方案。

    警方在追踪时发现,张某此前经常在鄞州云龙一带活动,且在那边有比较熟悉的朋友,于是立刻组织警力前往云龙镇附近一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守候伏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几个小时的蹲守,民警发现张某和吕某都进入了云龙镇某药店内。民警迅速封锁了药店,很快将张某控制住。

    民警询问在场的吕某,对这起黄金盗窃案是否知情?有没有见过那些黄金饰品?吕某连连否认。可是,民警一转身,吕某却迅速将自己的手提包藏入了床底下。

    民警注意到了这一反常行为,从床底拿出手提包一看:金元宝、金碗勺等黄金饰品都在里面。

    张某和吕某被一同抓获,这起黄金店被盗案也于案发后13小时告破。

    4

    看到金元宝,他萌生邪念

    在铁证面前,嫌疑人张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张某,江苏人,25岁,曾因盗窃入狱。作案前,他曾在海曙一小饭馆里打工,认识了经常去吃饭的吕某。张某一直叫吕某“姐姐”,实际上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张某没有固定工作,靠小偷小摸赚取日常开销。案发前两天,张某到二百商场买鞋子,看到商店一柜台内的金元宝,金灿灿的“很诱人”,加上最近手头紧张没有余钱,便萌生了盗窃黄金的念头。

    案发当日凌晨3点多,他独自一人来到二百商场门口,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打开钢筋防盗门,砸碎柜台玻璃,盗取了10多件黄金物品后迅速离开。

    在仓库换好衣服后,张某还再次骑着小黄车回到二百商场附近。远远看到商场旁停着警车,他慌忙回到住处,将盗窃的黄金悉数放入吕某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并让吕某保管。之后,两人离开住处去云龙的药店谈生意。

    吕某交代,她对张某去二百商场作案一事并不知情。拿到这些黄金后,她问过张某,张某说是朋友那里拿来的。不过,她也意识到了这些东西应该来路不正。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海曙警方刑事拘留。吕某由于涉嫌帮助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警方拘留。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钟陶行 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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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