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旺(化名)是象山A公司的法人代表,因未能按约向银行还款付息,厂房被法院拍卖。得到“高人”指点后,他动起了歪脑筋。没想到,近日他被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十个月。而举报他的,是前妻陈某。 厂房被拍卖,“职工”讨工资 先前,A公司以其名下厂房抵押,向银行借款600余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旺及其前妻陈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因A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2015年11月,经象山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对该抵押厂房在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A公司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至2016年6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象山法院启动对抵押厂房的评估拍卖。 然而,就在拍卖程序执行期间,象山法院受理了以A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52万元。 2016年12月,该抵押厂房以829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扣除税费、评估费等剩余700万元左右,不足以支付银行享有的优先受偿金额730多万元。 此时,被执行人A公司的“部分职工”要求法院优先支付公司拖欠工资。 因A公司实际处于停产歇业状态,又时值过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象山法院经过多方协调,预留了部分拍卖款,用于支付职工工资。 前妻举报:都是假的!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林旺的前妻陈某突然向法院举报,称上述劳动报酬执行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与A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林旺与他人串通,伪造劳动合同,申请虚假的仲裁调解,目的是参与厂房拍卖款的分配。 原来,林旺从一“高人”处了解到,对于劳动报酬类的案件,法院会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优先考虑把拍卖款项用于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 想到厂房拍卖款连支付银行的优先债权都不够,其他债权更无从谈起。于是林旺心生一计,在法院审结A公司与银行金融借款纠纷后不久,伪造了A公司与申请执行人的短期劳动合同和欠条,并指使专人向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虚假的劳动仲裁,获得仲裁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调解书,企图以支付职工工资的名义获得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 眼看“如意算盘”即将奏效,万万没想到被前妻一把“掀”了。原来,前妻陈某因另案离婚析产纠纷,对林旺心生不满,进而举报此事。 说法:典型的抗拒执行,性质恶劣 今年,象山检察院以林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 象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仲裁的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部分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劳动报酬纠纷系涉民生案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被欠薪职工要求优先受偿的情况下,法院通常都会积极开展多方协调,将职工工资作为特种债权优先支付。 本案在存在担保物权,且拍卖款不足以支付优先债权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林旺通过虚假仲裁的方式骗取仲裁调解书,参与执行款分配,并利用司法保护弱者的理念,投机钻营,企图攫夺部分执行款,属于典型的抗拒、规避执行的行为,其性质非常恶劣,故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 王颖 通讯员 瞿沙利 胡梦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