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邱健)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为期三年。这项新政,将为宁波相关企业减税数千万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今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推动货源车辆跨省异地检验;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据宁波市税务机关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购置挂车2192辆,征收车辆购置税1730万元;2017年,全市购置挂车4398辆,征收车辆购置税3468万元;2018年1至5月,全市购置挂车1300余辆,征收车辆购置税1200万元。据此估算,新政的实施,将为宁波的相关企业减税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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