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为学生讲解常见经济犯罪伎俩。 |
|
海曙活动现场,民警向过往大学生发放宣传册。 |
“擦亮眼睛,不要让自己成为经济犯罪的受害人,也不要成为经济犯罪的参与者。”6月14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教育部门以及海曙、北仑两地经侦部门,分别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大学校园行活动,为高校师生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免遭经济犯罪侵害,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据了解, 6月19日,大学校园行活动将走进宁波市大红鹰学院。 “擦亮眼睛,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14日上午11点,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里,民警向过往大学生发放宣传册,讲解常见经济犯罪伎俩及其“庞氏骗局”本质,让大学师生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了解套路贷、非法集资、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和特点,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 据海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冯永明介绍,近年来,涉及大学生群体的经济犯罪案件主要有四大类:一是侵犯知识产权案,比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假冒注册商标案;二是类金融企业当中的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三是类金融企业当中的非法集资案;四是类金融企业当中的诈骗案。 “目前正是大学生毕业季,部分大学毕业生急于寻求工作环境好、薪酬高的工作岗位,很容易被一些非正规的类金融企业吸引。”冯永明说,比如××财富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这种企业大部分是未通过正常审批、超范围经营的,大学生一旦投身其中,很可能会误入犯罪道路。“还有很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比如在淘宝上开网店等,由于利益驱使,可能选择卖假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冯永明介绍,他们刚刚侦办的一起非法集资案更是给大学毕业生们敲响了警钟。在这起涉案金额数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中,涉案的财富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员都是刚刚从校园里走出来的大学生,占到总数的近八成,由于大学毕业生对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并急于寻找高薪工作,进而参与到该公司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中。目前,部分涉案大学毕业生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同时,此案的三成受害人也是大学毕业生。 在民警详细讲解后,现场不少大学生恍然大悟:“原来那些公司的招聘宣传都是骗人的,想把我们忽悠进去害别人,看来以后出去找工作可得留个心眼,眼睛要放亮点,可别好工作没找到,把自己给整进去了。”更多的大学生表示,一定会把这些经济犯罪的法律知识转告给身边的同学,让大家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 大学生现身说法:差点被拉去搞传销 活动现场,一名姓陈的大三学生还现身说法。据陈同学介绍,在一次老乡聚会上,他说自己快毕业了,想要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或者找人合伙创业。一个老乡就把他拉到一旁,神秘地说是有个好项目。 陈同学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老乡的“项目”有点不靠谱,说只要投入几万元,就可能获得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收益,如果能拉来更多的人参与,成为千万富翁也不是梦想。 “我们不少老乡和亲戚都投资了,好多人都赚了大钱。”看陈同学有些犹豫,那名老乡又加了把火。只是对方没想到,正是这把火将陈同学“烧”醒了。此前陈同学就听说过,这种把老乡和亲友都拉进去投资的所谓高回报项目,很有可能是传销。于是,陈同学不再理睬对方,并告诫身边的其他老乡不要上当受骗。 冯永明提醒现场的大学生,这些人通过“拉人头”,并以收取“入门费”、认购“商品”或“团队计酬”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生活中,如果有人给你介绍一份‘工作’、‘生意’或者推荐你‘投资’,并许诺可以从中获取高额报酬,但前提是你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的产品,并发展亲戚或者朋友参加,这就是典型的非法传销行为。” 活动当天,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正在给毕业生举行毕业典礼,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的这次活动非常及时。该负责人说,近段时间,一些校园贷、传销等违法活动在校园内偶有发生,个别学生受到了侵害,此次活动可以提高广大学生防骗防侵害的意识,很具有针对性。活动当天,该校还与当地警方签订了防范经济犯罪的合作备忘录,几十名学生志愿者也自发组建了防范经济犯罪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学生力量,宣传防范经济犯罪知识。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大学校园行活动,结合当前的经济犯罪形势,特别是涉及大学生的校园贷、代运营、传销、非法集资等突出经济犯罪行为,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规律特点、表现形式,增强了大学生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活动还可以完善涉校经济犯罪警校协作机制,通过关注学生勤工俭学和参与创业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和异常支付行为,防止学生参与不良经济活动和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陈志达 董蓉芳 胡佳晓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