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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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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违法建造别墅

余姚多名干部监管不力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鹏程 钟欢)  日前,余姚市纪委通报了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在一起违法建造别墅事件中,多名干部监管不力被问责。

    2017年6月,余姚市梨洲街道苏家园村村民朱百军在未经依法批准情况下,在梨洲街道最良村最良路28号地块,拆除原有厂房,违法建造别墅。

    2017年7月至10月,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得知情况后,存在“等、拖”的思想,虽先后有向梨洲街道分管城建城管工作的副主任杨建苗汇报、下发停工通知书、口头要求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第六网格组现场巡查劝阻等行为,但未有效组织执法力量对朱百军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而是被动等待领导下达指令。

    杨建苗在多次得到符旭东的情况汇报及余姚市三改一拆办下发行动督办单后,未采取有力措施阻止违法建设,也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即违即拆快速处置措施。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国土资源所所长任钢何未履行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共同监管责任。导致同年10月,该地块内6幢违法建设别墅结顶。

    今年5月16日,该处违法建筑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后经梨洲街道办事处及国土、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责令,朱百军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今年6月,余姚市监察委员会分别给予工作作风懈怠的梨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建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梨洲中队中队长符旭东警告的政务处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给予工作作风懈怠的江南国土资源所所长任钢何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梨洲街道办事处、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涉及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约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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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