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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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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普惠园”

鄞州出台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薛丛川) 昨日,记者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由鄞州区教育、编办、财政、发改、民政等5部门联合制订的《鄞州区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办法》出台。据悉,这是我省首个系统性规范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具体工作的文件。

    管理办法指出,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建配套教育资源,应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即为公办幼儿园、公办民助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完成精装修、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需在30个工作日内,将配套幼儿园无偿交付区教育局或所在镇(街道)管理和使用。

    对已开办的园舍为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在2018年年底前转为普惠性幼儿园;不再继续承办的,由产权单位收回园舍,按照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方式决定其办园性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被确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般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办者,签订承办协议。承办者应按照承办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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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