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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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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9月底

我市专项整治11种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梅薇) 超大墓、天价墓、乱收费、炒买炒卖墓穴……这些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即将被整治。昨日,记者从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9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殡葬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合力整治散埋乱葬、违规兴建扩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以及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两个方面11种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官等);

    2.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3.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4.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5.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炒买炒卖等违法行为;

    6.公墓外私自散埋乱葬的行为;

    7.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记者注意到,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2年1月1日宁波惠民殡葬政策正式施行,6年多来全市共为约23万逝者免除各类基本殡葬费用近2.3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2013年,宁波正式开始推行海葬,至今已组织了11次海葬,253位逝者骨灰撒向大海。2017年,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比上年度提高30%以上,生态墓地建设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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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