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艳菊 从一篇讲情感的微信文下方看到网友评论栏中有一句话说得很妙: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于是复制下来,保存在了备忘录上。隔了一段时日,并不曾忘,反而无事时总是会在心里反复品味琢磨。后来百度上搜索,才知道是出自廖一梅的《悲观主义的花朵》。 有人认为“乍见之欢”“久处不厌”这两个词语蕴涵了情感的深浅、时间的广阔。的确,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一种情感,令人快乐的同时,也会令人忧伤。然而也只有在时间之下才可体味到它的浅淡和深浓。 茫茫人海中,遇上一个人,刹那间就看对了眼,会然于心,我们称这种心动为一见钟情。一个人的一生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乍见之欢,也许转眼而成云烟,也许有幸而在俗世里纠缠。 即使有幸,这样乍见之欢的喜欢也根本不是一眼得以万年的深情。所谓一眼万年不过是我们对爱情自以为是的夸张。不是早已有人测算过爱情的保质期在十八个月到三十个月吗?最多也只是柔情似水两年多,剩下的时光怎么办? 生命有太多的变数,爱情的变数则更多。根本不可能,也不会像小时候背过的那句唐诗“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谁都不可能成为谁的“敬亭山”。 很惯常的情形是,一两年恋爱后,趁着柔情还在,笑盈盈喜滋滋携手步入了婚姻。也有拿着爱情练习长跑的,最后也修成了正果,大概是不舍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成流水,爱情的成分就不那么刚刚好了。 有了婚姻并不是往后的日子就万事大吉了。婚姻只是不让人们像以往那样任性了,说撂开就撂开。说婚姻是我们的围城也好,是爱情的终点也好,可是不得不承认婚姻逼着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在时光的广阔之下不得不重新相爱。 黎戈在随笔《辛波斯卡:日常生活颂歌》里写她欣喜于辛波斯卡笔下的日常爱情,是这个样子的:同度一生风雨,知道爱情绝不止于一见钟情,而是一次次地爱上对方,被磨损和消化,最终纳入彼此肠胃的人。 这样的日常爱情因为在一次次地去让自己爱上对方,才有了久处不厌的爱,才会感受到时间带来的爱的广阔和深刻。 “这两人谁被复制了,谁消失了?谁用两种笑容微笑?谁的声音替两个声音发言?谁为两个头点头同意?谁的手势把茶匙举向唇边?” 这是辛波斯卡《金婚纪念日》中的诗句。读这样的诗句,像黎戈所说,怎能不被这诗行所打动? 时光和日常让两个人彼此磨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久处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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