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玲 通讯员 牛伟) 近日,余姚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连破获了两起网络赌球案,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两名男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警方刑拘。 今年32岁的张某是余姚河姆渡镇人,31岁的黄某家住余姚梨洲街道。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因为志趣相投,都是典型的球迷,也称得上是好友了。 6月上旬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开始之后,只要一有比赛,张某都会和朋友熬夜看球。张某家境富裕,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手头并不缺钱。但为了寻求刺激,他想到了赌球。 此后,张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澳门朋友,外号叫“阿才”(身份不详,在逃)。而“阿才”做的就是网络赌球“生意”。在“阿才”的指导和牵线之下,张某拿到了“皇冠网”等境外赌博网站的账号。有了这个账号,就能够新建账号给下级代理人或是赌客使用。 一开始,张某只是自己在家玩玩。后来觉得一个人玩不过瘾,就告知了钱某、汪某和虞某等好友,几个人一起加入到网络赌球的活动中。 根据市民举报,余姚凤山派出所警方于7月3日晚7点半,在舜大财富广场一餐馆门口将涉嫌赌球的张某抓获。 “每吸引一个赌客投注,张某就可以从中获得下注金额的1.2%作为返利。”承办此案的朱警官介绍案情说,近一个月来,张某共吸引10余人参与网络赌球,吸纳赌资17万余元,从中获利4000余元。 张某还在审讯时交代,因为境外网站信号不稳定,他有时会找到朋友黄某,在黄某的境外网站代理账号内投注。根据这条线索,7月3日晚10点半,凤山派出所民警又将黄某抓获。 “俗话说‘十赌九输’。”朱警官介绍,据张某、黄某交代,参与网络赌球的10多个赌客中,很少有赢钱的。其中一个赌客在张某的代理账号上投注了10余万元,最后输了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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