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洪 通讯员 蒋彦楠) 昨天,宁波公共自行车公司发布通知,对目前的公共自行车部分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调整。 根据新的业务流程,12周岁至16周岁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方可开通公共自行车业务,开通业务时监护人须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未成年人开通公共自行车业务的补充约定》。此外,为了承租人的骑行安全,规定70周岁以上人员不得办理公共自行车业务,承租人年龄超过70周岁的应当及时退办公共自行车业务,逾期未退办的将关闭其市民卡公共自行车功能。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共自行车部门已经陆续通知超过70周岁的市民,建议尽快去办理退卡手续,并全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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