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蔡斌) 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在西周一美容店查获125件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的面膜、BB霜等产品。据悉,该批产品由该美容店负责人从韩国订货,并通过物流发货至国内,在实体店销售的同时还借助微信朋友圈进行网上销售。 据介绍,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准进口。经正规渠道进入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其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址、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含量、日期标注、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等中文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分别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范的化妆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该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产品实施了扣押,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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