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周莉 钟陶行) 昨天下午,很多市民的朋友圈里都流传着一则《承诺书以及免责声明》,上面是这样写的: 今有学苑名府小区某业主和某业主之间产生私人恩怨,现双方自愿约定于7月18日晚上六点半于学苑小区西大门徒手对决,约定细节如下: 一、徒手格斗,不得持械,一对一对决,单挑。 二、不得故意攻击要害部位,如裆部、太阳穴等。 三、过程中,若一方倒地,另方不得连续攻击,待对方起身后继续,直至一方放弃。 若一方违反上述约定,一方可无限制攻击! 免责声明:我郑重承诺,在本次对决过程中,无论受伤或财产损失,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以及一切法律责任。以上承诺和免贵声明,双方签署后生效! 另外:有鉴于本人的行为不符合普世价值观,本人先声明退出学苑临时业委会……两人约架,还出了这样一份《声明》,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昨天傍晚,记者从海曙公安局高桥派出所了解到,朋友圈里传的这份“约架声明”确有此事,不过,在民警的提前介入之下,当事人已经握手言和,也绝不可能发生打架事件。 处理约架事件的,是高桥派出所的夏警官。夏警官说,前天晚上,在业主群里,业主毛先生与另一名业主张姓小伙子发生争吵,双方决定单挑。之后,毛先生就拟了这一份“约架声明”,并把它传到业主群里。而这一份声明,也被业主群里的其他业主传到了微信朋友圈。 “我们到小区后,联系了物业,并把两家人叫了过来调解。毛先生来了,小伙子没来,是小伙子的父亲张先生出面的。”夏警官说,经过调解,在警方和物业、人民调解员等的见证下,毛先生和张先生把误会都说开了,双方握手言和。 昨天晚上,警方收到了毛先生的一份《致歉信》,上面是这么写的: 致广大宁波市民:由于本人鲁莽,于今天在本小区业主群发了份莫名其妙的东西,经过网络快速传播,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经过警方教育和批评,现我深刻认识错误,并在警方调解下,与对方达成和解,对此事件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本人深表款意,和谐社会拒绝暴力! 至此,此事也算圆满解决。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素豪律师事务所的胡力明律师。胡律师说,因为产生矛盾而约架、打架,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两人遇到纠纷或矛盾,可以找人调解,可以诉诸法律,却绝对不允许‘私力救济’”。 “打架行为,从轻的来说,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会被处以治安处罚,从重的来说,一旦有人被打成轻伤、甚至重伤,那就是违反刑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胡律师说,至于这份“约架声明”,因为它本身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因此,约定本身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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