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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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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9处房屋将被征收 共计453户、30200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昨天,记者从市征收办获悉,海曙区9个地块的房屋列入征收范围,其中6个是危旧房改造地块,1个是道路工程项目,2个是轨道交通项目,共涉及453户居民、征收面积30200平方米。

    此次列入征收范围的6个危旧房改造项目为:新典路10弄11号、12号等4幢危旧房改造地块,假山巷66号危旧房改造地块,西湾路18号、20号危旧房改造地块,解放南路3号、5号、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解放南路51号危旧房改造地块,解放北路174弄34号危旧房改造地块。

    新典路4幢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东至拆迁地块(不含),南至空地(不含),西至新典路10弄道路(不含),北至新典新村围墙(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68户。

    假山巷66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东至西社坛巷7号(不含),南至苍松路33弄2号-4号(不含),西至假山新村16幢66号-68号(不含),北至假山新村14幢61号-62号(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1户。

    西湾路18号、20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西湾路16弄2号(不含),南至西湾路(不含),西至西湾路28号(不含),北至新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临时房(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0户。

    解放南路3号、5号、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解放南路(不含),南至长春大厦(不含),西至仓基小区(不含),北至天元大厦(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0户。

    解放南路51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征收范围:东至解放南路(不含),南至冷静街43弄59-65号(不含),西至冷静街43弄48-49号(不含),北至冷静街43弄33-38号(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8户。

    解放北路174弄34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的征收范围:东至中国电信围墙(不含),南至屠园小区(不含),西至解放北路新金穗大厦(不含),北至中国电信枢纽大楼(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31户。

    轨道交通4号线海曙段大卿桥站-柳西新村站区间项目征收范围:东至假山新村33号-36号(不含)、45-48号(不含),南至假山小区道路,西至柳西河,北至假山新村34号-36号(不含)、18号-19号(不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25户。

    轨道交通4号线海曙段翠柏里站-大卿桥站区间项目征收范围:东至外经贸幼儿园,南至翠柏路52号(不含),西至翠柏路,北至翠柏路40-43号(不含),征收总户数19户。

    道路征收项目为薛家路(环城南路—中山西路)道路工程(古林段)项目,征收总户数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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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