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实习生 蔡磊)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浙江省统一部署,经宁波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调整提高全市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额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也就是说,到月底,全市117万名退休人员就可以查查自己的养老金账户上有没有多出这笔钱了。 那么,此次是如何调整的,又能提高多少呢?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调整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增加。 第二部分,根据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第三部分,按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综合补贴)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与此同时,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还将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男性年满70周岁及以上、女性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如果您还没看懂,可以结合以下几个例子来了解。 例一:李大伯今年62周岁,全部缴费年限为15年,月基本养老金现为1600元,调整后,他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为99元。 计算方法为:第一部分40元,第二部分22.5元(15年×1.5元),第三部分35.84元(1600元×2.24%)。 例二:王大妈今年68周岁,全部缴费25年,月基本养老金现为3130元,调整后,她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为181元。 计算方法为:第一部分40元,第二部分40.5元(15年×1.5元+10年×1.8元),第三部分70.12元(3130元×2.24%),高龄倾斜30元。 例三:刘老伯今年81周岁,全部缴费年限44年,月基本养老金现为5100元,调整后,他每月可增加的养老金为289元。 计算方法为:第一部分40元,第二部分74.7元(15年×1.5元+29年×1.8元),第三部分114.24元(5100元×2.24%),高龄倾斜60元。 养老金第二、第三部分增加额在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见厘进分;计算养老金增加总额时,见角、见分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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