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于本月中旬发布《关于本地自住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暂行办法(试行)》后,昨天,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连发4则优选选房通知,该通知明确,杭州湾新区的海悦花苑等4处楼盘本地自住人可优先选房。 根据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本地自住人群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优先选购1套新商品住房的对象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户籍或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缴纳社保连续满六个月;或为派遣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作的中高级人才(需满足在派遣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派遣证明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上述三个条件,须满足其中之一。 房源范围,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含)的准售房源。根据报名人数,由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统筹落实不少于1.5倍的房源。 同时,该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意向购房家庭缴纳认筹金时间的先后顺序,有序组织意向购房家庭优先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预售方案,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据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发布的消息,7月28日10时至8月1日17时,宁波杭州湾新区4处楼盘本地自住人群可优先选房报名。 这4处位于杭州湾新区的房源均为宁波本地开发商开发,分别为海悦湾花苑、南洋时光里、绿地海湾-耀海苑、世纪城-赏江苑。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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