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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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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动作 让他的罪名从偷盗变成抢劫

严勇杰 绘

    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陆超群 路余 孙淑女) 午夜时分,一男子正隔着窗子偷一台平板电脑,谁知被女屋主察觉。情急之下,男子用手中的钢管打了女屋主试图来阻止的手,平板电脑到手后就慌忙逃窜。没想到,就是这么“钢管一打”的动作,让他的行为从偷盗变成了抢劫。近日,该男子因犯抢劫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月12日晚上9点左右,我从崇寿的租房出发,骑电瓶车到庵东街上买东西。完了在骑车回家途中,看到路边一间租房门窗关着,但里面的灯还亮着。”男子王某说。事发地点位于庵东镇宏兴村,当时他鬼使神差般停下了车,走到那间租房的窗前,用手试着往外扳了扳窗户。

    窗子没上锁,直接被打开了。王某朝租房里面张望了下,看到临窗的一张小桌子上放了一台华为平板电脑正在充电。王某把手伸进防盗窗的栏杆,却无法直接够到平板电脑。于是,他“就地取材”从租房旁边捡了一根1米左右长的空心钢管,试图借助这根钢管延伸手臂的长度,勾住充电线,然后将平板电脑偷到手。

    这时,租房的女主人小于发现了动静。“我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只看到那个人的一条胳膊,看起来像是男人的。”她说。眼看着平板电脑已经被窗外人用钢管挑了起来,小于赶紧上前伸出右手,想要把电脑夺下来。没想到,明知已经被主人发现,对方并没有立马收手“落荒而逃”,反而顺势用钢管打了小于伸上来的右胳膊一下。

    估计对方是个手持钢管的青壮年男子,夜深人静的家中又只有自己孤身一人,小于没敢反抗也没敢呼喊,眼睁睁看着平板电脑被人从自己眼皮子底下夺走,只剩下充电线还留在插座上。回过神来,小于才发现自己被打的右手有点肿痛,所幸没什么大碍,于是赶紧报了警。

    据了解,王某今年30岁,贵州人,暂住慈溪崇寿镇健民村,事发前在某私营企业上班,曾有因抢劫罪被判刑的前科,刑满释放在家待业几年后,于去年来慈打工。经鉴定,涉案平板电脑价值1726元。最终,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因抢劫罪获刑。

    据法官介绍,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两者的量刑,相对而言是抢劫罪更重,王某就因为“钢管一打”这个动作,让他的罪名从偷盗变成了抢劫,获得了更长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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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