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许华鑫) 近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检。此次抽检范围涉及镇海区骆驼街道和庄市街道两个区域,共抽检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10批次,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5批次,总合格率50%,不合格商品涉及女戒、手链、耳钉、挂坠等。 执法人员说,涉及的不合格内容主要有珠宝玉石名称、饰品标识(饰品名称)、总质量、饰品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等,具体不合格情况如下: 镇海区骆驼丰氏珠宝店有3批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为铂950钻石女戒的样品,饰品标识(印记)不合格;标称为18K金耳钉合成立方氧化锆的样品,珠宝玉石名称、饰品标识(饰品名称)不合格;标称为水晶手链的样品,饰品标识(产品标准编号)不合格。其中18K金耳钉样品标的是“合成立方氧化锆”,实测是“玉髓”。 镇海区骆驼玖伊珠宝店有2批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为石榴石挂坠的样品,总质量、饰品标识(饰品名称)、饰品标识(中文警示说明)不合格;标称为和田玉挂坠的样品,饰品标识(印记)、饰品标识(饰品名称)、饰品标识(中文警示说明)不合格。 针对依法认定的5批次不合格商品,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已经责令被抽样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同时,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珠宝玉石时应查看销售单位营业执照,注意查看产品材质等相关说明,索要销售票据,并要求在票据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 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验检测机构及产品合格证的真实性,根据产品合格证上的照片和重量核对货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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