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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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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休息厅不能忘却公共服务属性

    斯涵涵

    暑运时期,各大火车站的客流量增加,近日有网友反映,北京站在候车人员较多的情况下还设置了一处“收费休息厅”,旅客需要消费才能有座位。昨日,记者到北京站进行探访,发现这处收费休息厅已存在多年,休息厅内还售卖茶水、方便面等食品饮料。北京站值班站长台工作人员称,该休息厅为商家自主经营,顾客有选择付费休息或是免费在候车室等车的权利。 8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商品经济时代运用合法手段获取利润,补贴运营成本,无可厚非。分包部分区域、允许商家进驻自主经营,开设收费休息厅等项目,车站既可以通过收取租金增加收入,也可以提高候车厅的利用效率;然而,在座位数量跟不上乘客需求、不少旅客无座可坐的情况下,收费休息厅便有挤占公共候车空间之嫌。

    我国《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当中明确规定,普通候车室当中,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1平方米。偏重于商业开发,导致不少旅客“缺座”或拥挤,不仅无法达到候车使用面积1.1平方米的标准,不舒适的候车环境也令旅客心生不安与不满。而火车站普通座位的设置是否足够以及收费休息厅是否存在牺牲部分公共休息区而增设商铺的行为均需要多方核查,不能仅由经营方自说自话。

    火车站作为铁路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场所,首要目的应在于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而不能把盈利目标凌驾于公共服务的职能之上。列车候车室等基础设施不是利益部门的私有领地,要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道德,更要承担公共责任。收费休息厅则用一种暧昧莫名的方式,变相偏离了公共服务的宗旨。

    方便旅客,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证更多人享有合法权益,不仅是列车服务质量的硬性标准,也是旅客对铁路服务满意与否的度量衡。当下,北京站应当应旅客的需求增设一定的座位,最大限度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满足广大旅客的候车要求,不要让收费休息厅“遮住”了视线,本末倒置,忘却了铁路公共服务的根本属性。而其他火车站及公共服务部门也要举一反三,查实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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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