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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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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百万的宝马X5高速上自燃

数月调解后4S店同意赔偿同款车一辆

被烧得只剩下车架的宝马X5。

    价值百万元的宝马X5在高速上突然自燃,但是之后4S店却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最后,在海曙区消保委和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调解下,4S店终于答应在扣除折旧费的前提下,赔偿车主李先生一辆同款宝马车。

    第三方检测结果认定和电气故障有关

    回想起车辆起火事件,李先生还是心有余悸。这辆宝马X5是李先生2015年10月购于宁波某宝马4S店,当时花了94万多元,事发前车子已经行驶6万多公里,定期在4S店保养,也没出什么问题。

    4月2日,李先生开车行驶在杭甬高速上,从大隐上高速到绍兴曹娥江大桥不到500米,汽车的行车电脑上突然显示四个轮胎有点气压不足,于是李先生立马把车停到路边,下车后看到车子底部已冒烟。不到一分钟车辆开始起火,火势越来越大,等到消防人员来到现场把火扑灭,车辆已经烧毁只剩下车架了。

    幸运的是李先生反应及时安全逃出。随后4S店将车子残壳拖回了宁波。

    4月中旬,保险公司和4S店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自燃后的车架,5月18日鉴定结果出来了,检测报告中显示,该车起火与底盘电气故障有关。

    此检测结论排除了保险的理赔责任,但李先生认为车才开了6万多公里,还在保质期内的汽车发生自燃,属于车辆质量问题,4S店理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多次与4S店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消保委调解,车主终于获赔

    7月中旬,“走投无路”的李先生来到了海曙区消保委投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又去4S店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宣传企业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及汽车三包规定,引起4S店负责人的重视。

    7月下旬,海曙区消保委协调海曙区人民法院启动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一场调解,最终李先生与4S店就理赔意见达成了一致,消费者李先生支付10万元折旧差价,店方提供了同款新车,并按原车配置全部内饰、更换轮毂等,新车的车辆使用税、上牌费用、事故期间的保险费均由店方承担。

    近日,双方已按调解协议进行换车的相关程序,一起僵持已久的纠纷最终圆满解决。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海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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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