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9月3日,网友向记者爆料,“霸座男”孙赫竟然已经在今日头条与新浪微博上开通了个人“加V”实名认证账户。两个账户还分别认证为“高铁‘座霸’事件当事人”以及“高铁霸占座位事件当事人”,截至4日上午9时已经分别吸引了7000余名和5000余名粉丝关注。(9月4日澎湃新闻) 这边,“霸座男”孙赫出现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的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名单中,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网友拍手称快。那边,其个人被两个平台升级为“网络大V”,如此鲜明对比,着实令人错愕。 “霸座男”的高铁丑行遭到舆论的强烈谴责,之后虽有道歉,本应闭门思过。可前几日又表演坐轮椅,还喊话“龙哥,帮我推一下,感谢一下滴滴”,调侃昆山案和滴滴顺风车案,实难让人相信其“真诚悔过”。甚至可以说,其道歉不仅缺乏诚意,更是在对批评他的网友和舆论发出挑衅,一副“你奈我何”的嘴脸令人厌恶,现在又蹭上失信黑名单的流量,“加V”成为网络大“V”,其一连串言行将“以耻为荣”诠释出新的高度。 然而,“霸座男”的所作所为却被某些网络平台看成是不可多得的商机,实在是节操尽毁。“霸座”侵犯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居然成了无尽炫耀之能事,利欲熏心,哗众取宠,,把失信当噱头,把恶俗当有趣,漠视公序良俗,畸形、夸张的表演后面是扭曲的价值观、审美观。 据报道,升级成“网络大V”后,“霸座男”的账户短短时间内就有7000余名和5000余名粉丝关注,还有数万条评论,负面效应不容小觑:倘若“霸座男”今日可以凭借丑名扬名立万甚至名利双收,明日会不会刺激更多的人尤其是青少年效仿,做出更不堪更有违法规与道德的事情来?此风不刹,底线何在?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相关网络平台有责任有义务对通过平台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情况,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也需要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平台把“霸座男”升级为“大V”,固然可以一时博得眼球及流量变现,但“入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为丑行张目,为恶俗搭台,唯利是图,置民意而不顾,挑战公序良俗,不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将被亿万用户所厌弃。广大网友对此事的强烈质疑与抨击也证明了这一点。监管部门也应洞察舆情,快速反应,及时遏制此类挟丑牟利的歪风邪气。 最新消息,今日头条上孙赫的“加V”认证已于4日上午被取消。微博也好,头条也罢,作为国内大型网络社交平台,理应具有更高的价值标准、更大的责任担当。要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审核义务。全面加强平台业务和人员管理,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健康向上、公正和谐的舆论环境。而不能放松自律他律,放任丑陋流行,充当假恶丑的“推手”,把自己送上制丑贩丑的“头条”,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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