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报报道过好几个因交通事故致贫,引发社会爱心捐助的新闻。本次“15岁少女为救重病父亲想尽办法筹款”也属于这类事件——本来,这家人虽不宽裕,但日子过得倒也平淡幸福,然而,这份幸福却被一场车祸彻底打破,几乎将一家人逼入绝境。 好在有宁波市民的爱心捐助,还有东钱湖交警大队的鼎力资助与精心安排,终于帮助这家人暂时渡过了难关,这样的爱心举措值得点赞鼓励,更需要弘扬与倡导。与此同时,发生频率较高的因交通事故致贫事件,也需要引起有关部门和爱心市民的思考和关注:能否建立一种更加有效合理的机制,援助那些遭受不幸的人、挽救他们的家庭?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群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边缘,当这部分人遭受严重交通事故后,虽说也有可能得到交强险和侵权人等的赔偿,还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助,但对于在事故中伤害严重且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人来说,这些或许只是杯水车薪,更何况如果受伤者是事故责任方,得到的赔偿就可能更少。 因此,在加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快这方面制度建设的同时,通过开设“网筹专线”、建立“绿色通道”、成立“应急基金”、开展“结对帮扶”等慈善、公益、行政等途径,让爱心人士和有关部门更便捷、不遗漏地帮助到他们,而不至于使这类遭受严重交通事故的个人或家庭陷入痛苦与贫困的深渊,很难翻身甚至不能翻身,应该成为当务之急。 当然,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查纠劝导力度和覆盖面,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率,也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治本”之策。胡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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